为充分激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大力提升浙江自主创新能力,近日,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2年,浙江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总量突破2479亿元,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
▲企业主体作用更加凸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2%以上、R&D活动企业占比达50%以上;
▲投入结构更加优化,全社会R&D经费中基础研究R&D经费占比、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R&D经费占比分别达5.5%和10%以上;
▲投入产出更有绩效,2022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3000件,技术交易额达1200亿元,均比2017年翻一番;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
具体落实到以下方面:
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双倍增”行动,加快实施“千企攀高”行动,落实好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政策,大力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传统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向领军企业转型,确保到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6万家、2万家,创新型领军企业达100家。
到2022年力争有R&D活动的企业数量年均增长8%以上,小微型、中型和大型企业中有R&D活动的比例分别达到50%、80%、95%。
确保到2022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比例达30%以上。围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协同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
推广“企业出题,高校、科研院所解题,政府助题”等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对横向科研项目到位经费达到300万元的,经认定可视同省重点研发项目。力争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的R&D经费年均增长分别达15%和20%以上。
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和领军企业合作,加快引进共建一批大院名所和高端研发载体。到2022年,争创2个以上大科学装置,培育新型研发机构100家。加快建设长三角区域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拓宽科技创新券用途。
构建由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共同组成的特色优势明显的实验室体系,打造若干突破引领、学科交叉、综合集成、国际的高水平浙江省实验室。到2022年,力争建成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40个以上,创建浙江省实验室10个。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产业基金、风险投资资金、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促进银企联动、投贷结合,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更大限度地扩大全社会研发投入。
实施科创企业上市行动,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特别是创新引领、数字经济、凤凰行动等主题基金作用,到2022年,全省科创板上市公司力争达50家以上。推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优化债务融资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债”。
各级财政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同时,争取与有关部委联合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联合攻关,共同承接面向2030重大战略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
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同时,完善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业绩评价机制,将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完善研发投入风险分担机制,分散企业研发风险。
将研发投入大的产业项目优先纳入省市长工程、“4+1”重大项目和“五个千亿”投资工程。
引导市、县(市、区)政府在“亩均论英雄”评价中,加大研发投入权重,将研发投入视同亩均税收,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B、C、D档的初评结果基础上提升一档。对于研发强度高于5%的企业,鼓励优先安排贷款、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优先纳入各类重点支持清单。
若需查看《行动方案》全文,可移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9/0101_88271.htm?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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