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经信服务〔2019〕194号
在企业自愿申报,各地经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并公示,省经信厅确定67家企业为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第三批),22个平台为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第三批),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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