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三批行业云应用示范平台、第三批上云标杆企业、第五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的通知》(浙经信云计算便函〔2019〕97号)要求,我厅对各市推荐的企业、平台进行了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择优确定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平台为浙江省第三批行业云应用示范平台、浙江格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92家企业为浙江省第三批上云标杆企业、浙江冠素堂食品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浙江省第五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现予公示。
对公示内容有疑议的,可向我厅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处咨询或反映情况,我厅将组织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向社会正式公布。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2日,共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71-87057421。
附件:1、浙江省第三批行业云应用示范平台公示名单
2、浙江省第三批上云标杆企业公示名单
3、浙江省第五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公示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1:浙江省第三批行业云应用示范平台公示名单
附件2: 浙江省第三批上云标杆企业公示名单
附件3:浙江省第五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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