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浙经信技术〔2019〕106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拟认定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智能视频终端离散型智能工厂”等114个2019年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现予以公示。对拟认定结果如有意见和异议,可向我厅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5日—11月11日
联系电话:省经信厅技术创新处:0571-87058172,87056296; 省经信厅机关纪委0571-87053338。
特别提醒:请各有关企业及地方经信主管部门警惕、防范有关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如有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我厅核实、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附件:拟认定2019年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公示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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