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浙江定好了行动计划!

时间: 2020-01-10
来源 浙江经信

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印发《浙江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行动计划》,一起来看具体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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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415”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
01
打造4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依托我省数字经济和产业特色优势,着力打造绿色石化、数字安防、大湾区汽车制造、大湾区现代纺织4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建设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杭州湾汽车研发中心、长三角氢能源动力研发及应用中心等高能级创新载体,加快建设前湾新区等“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推动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台州、湖州等地、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卓越提升,推进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等一批重特大产业项目建设,打造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力争到2022年,4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规模合计3.5万亿元,对国际国内产业和技术发展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


02
加快培育15个优势制造业集群

结合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以数字化、绿色化、品质化、资本化、集群化转型为方向,在消费品制造、原材料制造、机械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领域,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具有影响力和较强话语权的特色优势制造业集群。聚焦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新经济领域,加快培育航空航天、量子信息、柔性电子、前沿新材料等重量级未来产业,重点培育软件与集成电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有较强影响力、竞争力、引领力的新兴制造业集群。

 

力争到2022年,培育年产值超千亿的优势制造业集群15个,产业规模合计超2万亿元。

 

重点任务
01
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和基地

● 抓住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契机,建立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实施园区平台“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创建一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

 

● 加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和管理,健全梯度培育制度,完善筛选、培育、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和政策支持服务体系,推动基地向卓越产业示范基地提升、省级基地向产业示范基地转变。建设好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到2022年,创建30个左右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30个左右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10个左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培育50个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02
着力打造一批标志性产业链

● 围绕“415”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全面梳理现有产业链分布,聚焦产业链的主导企业、核心技术、先进标准、高端装备、关键部件、基础材料等重点,摸排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的短板与缺失环节,采取“目录引导、揭榜挂帅”的方式,实施一批强链延链、建链补链重点项目,夯实产业基础能力,提升产业链的主导力和控制力。

 

到2022年,全省打造19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新兴产业链和特色优势产业链。


03
加快数字化转型

● 深入推进“互联网+”“智能+”“5G+”,支持各地探索和推广模块化、可裁减、低成本、易部署的智能化改造系统解决方案,促进现有设备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新型智能装备,加快制造过程、装备、产品智能化升级,提高劳动生产率。

 

● 深入推进“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加快完善supET基础性平台,依托特色块状经济、制造业集群,布局一批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企业上云用云、上平台用平台。

 

● 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建设“智慧集群”,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构建产业链“双创”新生态,推动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

 

到2022年,骨干企业装备数控化率和机器联网率年均提升2个百分点,培育100个具有行业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形成3万款以上工业应用程序(App),实现连接5000万台设备。


04
强化技术创新引领

● 围绕、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加快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全覆盖,建设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着力突破一批行业卡脖子重大关键共性技术。

 

● 支持集群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通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建集群研发中心等形式,实施百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推进“设计+”,深化省级工业设计基地建设,争创工业设计研究院,促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集群深度融合发展。完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保险补偿机制。

 

● 完善市场导向的创新成果产业化机制,以及集群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机制,提升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到2022年,建成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00个、省级制造业中心15家,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20个。


05
大力培育优质企业

● 深入实施企业上市与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加快龙头骨干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多渠道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

 

● 大力培育“雄鹰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提升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等开展并购重组,整合国际优质资源,优化产能全球布局,加快打造全球行业标杆。

 

到2022年,力争培育15家规模超千亿的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

 

● 深入实施“雏鹰行动”,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协作,促进中小微企业“上规升级”“专精特新”发展。

 

到2022年,培育1000家以上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居前列的“隐形”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到2022年,实现落后产能和“低散乱”企业(作坊)基本出清。


06
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建设

● 持续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工作,深化‘标准化+’‘品牌+’行动,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和标准话语权意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主导制修订一批国际标准、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的团体标准。

 

到2022年,全省制定实施“浙江制造”标准3000项,“品字标”企业达到2000家。加强区域品牌信誉和风险管理,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国际品牌试点,提升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社会影响力。

 

● 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发展与保护机制,引导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企业合力打造一批市场认可、国际接轨的拳头品牌,提高品牌价值。探索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和保护。

 

到2022年,新增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10个,新增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30家,“浙江出口”达800个。


07
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 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实施打造“一带一路”枢纽行动计划,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高质量建设中国(浙江)自贸区,深化全球精准合作,着眼全球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提升建设境外并购产业合作园、国际合作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发展,推动上市公司开展以高端技术、高端人才和高端品牌为重点的跨国并购,主动嵌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提高国际化水平。

 

● 推进“品质浙货行销天下”工程,抓好国际性展会的布局和推广、跨境外贸服务体系的创新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

 

● 积极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加大力度引进外资、外技、外来高层次人才,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吸引国际企业、人才参与集群建设,支持跨国公司在浙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财务中心,鼓励外资参与集群企业的优化重组,提高开放型经济质量。

 

● 落实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联合建设长三角产业联盟,加快建设长三角产业合作园,协同建设一批产业合作“飞地”,共商共建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

08
优化公共基础服务

● 优化各类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建设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大型绿色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根服务器区域中心等,打造高速率、高可靠、低时延、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完善清洁、安全、可靠的能源互联网,促进集群跨区域发展跨行业协作。

 

● 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外公共服务平台、国际组织机构的交流合作,提高海外政策法规、知识产权和国际检测认证等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服务于集群形象展示、政策咨询、对外交流的公共信息服务,推动信息集成、互通共享,促进各类资源集中集聚、快速流动和高效利用。

 

到2022年,实现、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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