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浙江省“四个百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浙江省“四个百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浙经信投资便函〔2020〕3号)要求,现开展2020年省“四个百项”项目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0年重点技改示范项目申报分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新兴产业示范项目、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示范项目、绿色制造示范项目4类。原则上要求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具体详见省经信厅通知(附件)。
二、项目数量限制
项目应为2020年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因省经信厅明确,智能化改造、新兴产业、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绿色制造4类项目,设区市每类项目限报6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地区每类项目限报5项,其它县(市、区)每类项目限报3项,我局将视项目计划总投资、产业类型、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择优推荐上报。
三、项目有关政策
根据《余杭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19〕79号),对列入、省、市各类试点示范、重点改造项目的,在原有资助的基础上,再追加资助2个百分点。
四、项目申报材料
意向企业填报对应项目类型的申报表(省经信厅通知附件1-4中选填一类),经属地平台、镇街初步审核(省经信厅通知附件5盖章)后,于2020年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区经信局投资审批科。同时,相关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505723660@qq.com。
联系人:沈建奇 86220611;林 婷 89260776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浙江省“四个百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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